实情:
十二岁丁巳年罹患怪病,忽然脚不能动弹多时;
廿一岁丙寅年甲午月乙巳日车祸,一目失明;
廿三岁戊辰年结婚。
本造特点,破狼之局,有吉星嘉会,属事业可立之造;本命疾厄宫见火星,主星为日月,故有“目伤”之隐患;身宫见羊刃,与命宫同宫,多有头面留痕之咎;迁移宫(子)为火星及空劫所夹,对宫(午)见羊刃,三合位(辰申)见陀、生年忌,所以在外出走动时多有不测之咎、飞来的横祸。
十二岁丁巳年,羊陀夹、空劫来冲,不吉,三合之丑地为本命疾厄宫,适遇大限乙干忌入,引动火星、疾厄之事,所以是年患上怪病,不过只是一时之弊,因此本命大限皆未见凶恶之隐忧。
十四岁交入二限父母宫,此宫无主星,为羊忌所夹,对宫及三合宫又复见火铃空劫的肆虐,所以不免蒙受飞来横祸。
廿一岁丙寅年,火铃夹年,限忌仍在丑,邻宫相侵,祸起萧蔷,遭池鱼之殃,因车祸致一目失明。
廿三岁戊辰年,行及夫妻宫,又为紫相遇吉之象,故成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