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以身强杀浅论,取庚金为用,谓春木逢金,必作栋梁之器,劝其读书必发;至三旬外,不但读书未售,而且家业渐销,嘱余推之。观其支坐两寅,乘权当令,干透两壬,生助旺神,年支之辰土,乃水之库,木之余气,能蓄水养木,不能生金,一点庚金,休囚已极,且午火敌之,壬水泄之,不惟无用,反为生水之病。大凡旺之极者,宜泄而不宜克,宜顺其气势,弗悖其性也。以午火为用,将来运至火地,虽不贵于名,定当富于利,如再守芸窗,终身误矣。彼即弃儒就经营,至丙午运, 克尽庚金之病,不满十年,发财十余万,则庚金为病明矣。
甲木生寅月,日支又临寅木,甲木旺,时干透出官星,又有午火泄秀,故八字以身旺论命。在此造任氏论甲木旺极宜泄不宜制,论点有误。因为甲木旺,壬水为忌,不能读书发迹,庚金为用但坐午火弱极,不能为官,年支辰土,时支午火为用,只有经商,到丙午、食神泄身,发财数万,实际并不是克尽庚金之病。这里任氏没有搞清岁运与命局的作用关系,故言克尽庚金。实际丙火制庚金,只有在丙运的庚金出现的流年,才能言丙火克制庚金,其余的作用中,丙火不能克制庚金。
摘自八字技法集锦
文章分类:大运、商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