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、日干支冲刑:为主本不和。月、时双合,为晚年平顺。以上单独所论合而吉之:即是出身贫困,晚年平安。能守得住晚年平顺:其根本要件,是在月辛丑与对丙子:干支合。故此,若有庚午、丁未。任何一个运、岁,则必败。
此造以俗论之,以为寒金喜火,干透两丙,独杀留清,推其木火运中,名利双全,少右支中重重湿土,年干丙火,合辛化水,时干丙火无根,只有寒湿之气,并无生发之意,中得用水,不能用火矣。所以初运壬寅癸卯,制土卫水,衣食颇丰;天地丙午丁未二十年,妻子皆伤,家业破尽。削发为僧。
摘自滴天髓
文章分类:大运、流年、子女。